2. 有關警察之概念,有「學理上之警察概念(與行政作用法上之警察概念、實質的警察概念、廣義的警察概念相當)」及「制定法上之警察概念(與行政組織法上之警察概念、形式的警察概念、狹義的警察概念相當)」兩種觀察角度,兩者之意涵及區別為何?戰後各先進國家有「脫警察化現象」及「警察權之分散趨勢」,所謂「警察權之分散趨勢」所指「警察」係為何種意義之警察概念?試論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