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為保障被保險人之基本權益,並維護金融安定,財產保險業及人身保險業應分別提撥資金,設置下列何 種組織形態的安定基金? 


2. 下列有關保險業務員登錄及執業的敘述,何者正確? 


3. 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規定,保險業務員所屬公司對其登錄之業務員應嚴加管理,並就其業務員招攬行為 所生之損害,依法負何種責任? 


4. 人身保險代理人執行或經營保險代理業務,應將有關文件留存建檔備供查閱,下列何種文件不包括在內? 


5. 有關保險代理人執業證照取得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6. 人壽保險中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者,其法律效果為何? 


7. 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之要保人有保險單質借權,下列有關敘述何者正確? 


8. 由第三人訂立之死亡保險契約,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其契約之法律效果? 


9. 保險業販售之健康保險商品皆有投保年齡之限制,被保險人年齡不實,而其真實年齡已超過保險人所定 保險年齡限度者,其保險契約之法律效果? 


10. 下列有關被保險人同意權的敘述,何者錯誤? 


11. 甲向人壽保險公司投保壽險,並約定即使甲故意自殺,壽險公司仍應給付保險金。若甲於訂約後滿一年 時,因得知罹患癌症而故意自殺,試問保險公司應如何給付? 


12. 下列關於保險法「危險增加」的規定何者正確? 


13. 若甲分別向 A、B、C 三家產物保險公司投保火災保險,訂立了三張火災保險契約,則此時甲的投保構成 何種保險行為? 


14. 依現行保險法規定,甲以 14 歲之未成年兒子乙為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投保的死亡保險契約,其法律效 力為何? 


15. 乾爹甲提供生活費與教育費供乾女兒乙就讀大學,乾女兒乙已具有行為能力,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16. 依保險法第 64 條規定,要保人違反據實說明義務,保險人得解除契約,其解除契約權,自保險人知有解 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該一個月的法律性質為何? 


17. 由第三人訂立之死亡保險契約,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後: 


18. 有關保險契約之定型化約款的解釋,下列何者非為保險契約的解釋原則? 


19. 甲係乙的債權人,甲雖未取得乙的書面同意,但已經乙口頭同意,甲乃以乙為被保險人投保死亡保險契 約,該保險契約之效力為何? 


20. 保險法有關再保險規定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21. 訂立契約時,要保人對於保險人之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要保人有為隱匿或遺漏不為說明,或為不實 之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人對於危險之估計者,保險人得解除契約。保險人此項解除契約之權利屬 於: 


22. 依照我國現行保險法規定,要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遇有保險人應負保險責任之事故發生,除本 法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於知悉後何時通知保險人? 


23. 保險人因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未在規定或約定期限內為給付保險金者,應給付遲延利息年利: 


24. 保險業不得兼營保險法規定以外之業務,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其他與保險有關業務者,不在此限;其 業務如涉及外匯業務之經營者,須經下列那一機關的許可? 


25. 要保人與多數保險人共同訂立一張保險契約,而保險金額並未超過保險價額,各保險人之內部間依比例 負擔賠償責任,要保人僅需向代表簽發保險單之保險公司接洽即可,此為: 


26. 下列何者非為保險契約無效之事由? 


27. 下列何種情況,保險人於賠償被保險人損失後取得代位求償權? 


28. 依一般實務見解,下列何者非為受益權之喪失事由? 


29. 死亡保險契約未指定受益人者,其保險金額作為何人之遺產? 


30. 下列何者非要保人必須通知保險人之事項? 


31. 人壽保險因保險費到期未交付以致停止效力之保險契約,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內清償保險費、保險 契約約定之利息及其他費用後,保險人如何處理? 


32. 保險業應繳存保證金於國庫,其比例為按資本或基金實收總額: 


33. 保險公司違反保險法令經營業務,致資產不足清償債務時,下列何人無需對公司之債權人負連帶無限清 償責任? 


34. 保險期間為一年期以下之人身保險終止契約時,其已交付未到期之保險費如何處理? 


35. 保險代理人公司及銀行應擬具法令遵循手冊,並置法令遵循人員,負責法令遵循制度之規劃、管理及執 行,並定期向董事會與監察人或審計委員會報告。有限公司制者,應定期向全體股東報告。前項法令遵 循手冊,其內容並未要求包括: 


36. 保險業務員遇有下列何種情形時,所屬公司應向有關單位辦理註銷該業務員之登錄? 


37. 業務員之招攬行為獎懲辦法應由何人訂定? 


38. 保險業務員以登錄證借他人使用被查獲時,其所屬公司應予警告或處以: 


39. 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合格者,得填妥登錄申請書: 


40. 業務員不服受停止招攬登錄、撤銷登錄處分者,得提出申復,申復後對復查結果有異議者,得於收到復 查結果之日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具明理由申請覆核,申請覆核之對象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