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男乙女新婚不久,尚無子女,甲以乙為被保險人,甲自己為受益人,向國華保險公司訂立一千萬元之終身人壽保險契約,嗣後因房屋火災,致甲乙皆被燒死,若甲指定受益人後有聲明放棄處分權,甲之繼承人有權向保險公司請領保險金,若甲未聲明放棄處分權,請問何人有權向保險公司請領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