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行政法上之比例原則,係指在行政作用時,考量其:


2. 於行政處分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3.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大學對學生所為退學之處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4. 下列何者,須以特別法規定較高之任用資格條件?


5. 關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行政罰法第9條第2項規定如何處理?


6. 以下何者,非屬公務人員任用法所定之官等?


7. 公務員被服務機關記大過一次,此屬公務員之何種責任?


8. 行政機關應人民之請求而重新進行行政程序,並經由該程序作成廢棄原行政處分之決定者,該決定係屬對事件再次作成之實體決定,一般稱此決定為:


9. 行政處分與行政契約不同之處在於:


10. 各級學校依有關學籍規則或懲處規定,對學生作退學或類此之處分行為,其性質上應為:


11. 下列何者不屬於私經濟行政?


12. 下列何者不屬於公有公共設施?


13. 依目前現制,選舉罷免事件之爭議,由何種法院審理?


14. 作為國家賠償之賠償義務機關,對應負責任者之求償權,其消滅時效期間,自支付賠償金之日起算為幾年?


15. 下列何者是不確定法律概念?


16. 負有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人,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者,執行機關不得為下列何種處置?


17. 下列何者不具有法律上強制力?


18. 台北縣政府環保人員執行環保稽查時,發現業者正進行排放污染物質之行為,依法得採下列何項措施?


19. 下列對於行政處分之撤銷與廢止之敘述,何者有誤?


20. 主管機關於傳染病發生時,撤離特定場所或區域之人員的性質為何?


21. 關於行政處分之附款,下列陳述何者錯誤?


22. 以下有關裁處程序之規定,何者錯誤?


23. 以下那一項不包括在成文法源中之「法律」?


24.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之吊扣駕駛執照,屬於行政罰法規定之何種裁罰性之不利處分?


25. 依行政程序法第52條以下關於「費用」之規定,下列何者之說明不正確?


26. 在目前國內尚未制頒類如博弈條款之特別規定以突破刑法賭博罪之現實下,若有縣、市長迫於選舉壓力,而核發轄區內旅館業者經營觀光賭場之執照時,則該執照之效力為何?


27. 有關法源位階與適用順序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28.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機關?


29. 有關政府資訊公開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30. 依據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係主管機關根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0條授權訂定,依此所徵收之空氣污染防制費,性質上屬於:


31. 關於行政執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32. 行政罰法第5條規定,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政機關最初裁處時之法律。但裁處前之法律有利於受處罰者,適用最有利於受處罰者之規定。此為何種立法原則?


33. 行政處分雖屬違法,但行政法院斟酌一切情事後,仍然駁回原告之訴,而在主文中諭知原處分違法之判決,行政訴訟上稱之為:


34. 於行政程序法第16條所規定之委託私人行使公權力,下列相關敘述何者錯誤?


35. 行為人剛滿12歲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應如何處罰?


36. 關於給付行政與法律保留原則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37. 依訴願法,公務人員因違法或不當處分,涉有刑事或行政責任者,由最終決定之機關於決定後責由何者依法辦理?


38. 依訴願法第79條第3項規定,訴願事件涉及地方自治團體之地方自治事務者,其受理訴願之上級機關應如何處理?


39. 下列有關獨立機關之敘述何者錯誤?


40. 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之違法行政處分,認為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經依訴願法提起訴願,訴願機關逾多久不為決定,人民得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


41. 下列何者準用公務人員保障法之規定?


42. 關於公有公共設施之國家賠償責任,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43. 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下列何種懲戒處分,亦可適用於政務官?


44. 公務人員已具備法定退休資格與條件,不料其所提出之退休申請,卻遭機關拒絕,復審亦未獲得救濟,如果要提起行政訴訟,應該選擇下列何種訴訟類型,最為有利?


45. 依據地方制度法之規定,縣(市)政府所為上級機關委辦事項,得訂定委辦規則,下列何者不是其訂定之依據?


46. A加油站得到設立許可,欲開始營業時,主管機關因當地民眾之抗爭,乃以加油站鄰近小學,會影響該校之安寧及師生之安全為由,廢止A加油站之設立許可。請問A加油站對於因信賴該處分致遭受財產上之損失,可為下列何種請求?


47. 以下何者,屬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不履行之行政執行機關?


48. 行政執行人員於查封財產前,發見義務人之財產業經其他機關查封時,應如何處置?


49. 公法上請求權因時效完成之法律效力為何?


50. 察發現路人隨身攜帶危險物品,為預防危害之必要,遂依警察職權行使法之規定「扣留」該危險物品,此「扣留」為: